石仓十二代诗选

[明] 曹学佺


平氏
遇寇不辱,投井而历。

山前翠黛走纵横,投井遥令贼党惊。百尺香泥珠不,一泓清水月长明。

此生身独关风化,数日人皆识姓名。女子不贪生草野,丈夫几见八衣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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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氏-王云凤

遇寇不辱,投井而死。

山前翠黛走纵横,投井遥令贼党惊。百尺香泥珠不涴,一泓清水月长明。

此身生独关风化,数日人皆识姓名。女子不贪生草野,丈夫几见振衣缨。




平氏者,王川妻,贼迫之行,见路傍一井,谓同行妇女曰:吾志得以遂矣。抱幼女投井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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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15小时前 回复T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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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15小时前 回复TA

《吊平氏》(明・王云凤)

题注:遇寇不辱,投井而死(《五朝诗铎》收录文本)

定本(校正一处通行讹字:目→月)

山前翠黛走纵横,投井遥令贼党惊。 百尺香泥珠不涴,一泓清水月长明。 

此生身独关风化,数日人皆识姓名。 女子不贪生草野,丈夫几见振衣缨。

说明:你转录文本 “目长明” 为后世网页 OCR 讹误,明清刻本、《博趣斋稿》原诗、搜韵原始引文均作月长明,以月光喻贞洁,诗意通顺。

一、人物背景关键史料

  1. 平氏身份平氏,山西潞州长治县人,王川之妻。 事件时间:明正德六年(1511)五月,刘六、刘七农民义军西入太行潞州西火镇,掳掠妇女。 史料原文出自《长治县志》《山西通志・潞州贞烈倡和序》(王云凤自撰序文):

平氏者,王川妻,贼迫之行,见路傍一井,谓同行妇女曰:吾志得以遂矣。抱幼女投井而死。

  1. 作者王云凤(1465—1517)山西和顺人,字应韶,号虎谷,成化二十年进士,河东三凤之一,著《博趣斋稿》。此诗是亲历本地事变之后所作咏烈妇组诗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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