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艳,女,回族,1982年4月生,中国共产党党员,大学学历,法律硕士学位,一级检察官,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。

平艳同志长期坚持在市检察院一线业务部门工作,吃苦耐劳、业绩优秀。她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85件,审查证据卷宗2320册。她办理多件厅局级领导干部贪腐案件,如省军工集团董事长黄某贪污、受贿案,涉案金额3161万元;省电视台台长张某贪污、受贿案等,涉案金额1604万元,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、为反腐倡廉建设做出贡献。她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,如轰动我市的名门酒店老板高某集资诈骗、骗取银行贷款案,涉案金额2亿元,为46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500万元,为国有银行追回欠款943万元,为维护经济秩序做出贡献。她办理社会影响大的案件,如“划脸哥”周某系列抢劫、杀人案、寿县安丰塘沉尸案、赵某系列入户盗窃、抢劫案、凤台县某村400余人群体性聚众斗殴案件等,为保护市民人身、财产权利、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。她接待当事人1200人次,为当事人释法说理千余次,撰写论文8篇刊载于省、市级媒体刊物,为化解社会矛盾、普法宣传、构建法治社会做出贡献。她还组织带领青年检察干警志愿服务社会100余次,如关爱留守儿童、慰问孤寡老人等,为我市道德建设做出贡献。平艳恪尽职守、积极努力,多次获得省、市级表彰,荣获“安徽省优秀公诉人”、“市青年岗位能手”、“市优秀检察官”等多项荣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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